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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中院执行法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

  在有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下,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扶正军为了他的结案率在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20日,扶正军要求我们申请将本案终止本次执行,说如果同意终本,翻年后迅速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同意终本,下一步将严格依法执行。他的无理要求被我们拒绝后,扶正军就将我们案件的代理律师和代理人的手机拉黑,打座机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这就是扶正军说的所谓严格依法执行。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6日,扶正军再次强迫我们申请将本案终止本次执行,我们拒绝后,又开始不接我们的电话,致今案件执行仍无任何进展。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长期无法正常联系到执行法官扶正军,几个月联系不到执行法官扶正军都成了常态,在我公司没有按执行法官扶正军的要求对案件终止执行后将代理律师电话拉黑至今已有一年多。且执行法官扶正军在整个执行案件中仅仅只去到执行财产所在地1次(还是在评估过程中),更不用说去联华公司了解情况了。

  案件在荆门中院两年多都没有执行下来并且没有通知我公司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24日荆门中院执行法官扶正军违法裁定将我公司申请执行案件交给下级掇刀区法院来执行,荆门中院执行法官扶正军给出的理由是执行财产所在地位于掇刀区,但荆门中院距离执行财产不到500米,而掇刀区法院要远得多,并裁定: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本不给我公司申辩的机会,更是剥夺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我公司上诉到高院的权利,令人无比愤慨。(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几起执行诉讼,一审是原审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是湖北省高院,如果该执行案件由掇刀区法院执行,那么二审就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剥夺了我公司上诉到湖北省高院的权力了)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我公司去掇刀区法院执行局和立案庭查询此案,回答却是掇刀区法院没有收到此案件,我们现在不知道执行案件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找谁了。现在联华公司到处游说:我们许总在法院有的是关系,就是有钱也不给你们,就是要拖死你们。

  综上,我们公司认为本案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扶正军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扶正军完全不作为,在全国整顿政法队伍的大环境下,我作为项目负责人望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监督人民法院法官的行为,撤销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鄂08执201号之十的裁定,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反映人:陈元 电话:13872368855

  2021年7月20日

  文章转自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 ... atShare=1&s_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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