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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张秀兰:因“王玉海被抓”致最高层的信

  ——王玉海反腐维权第44次发声

  说明:本文同时寄给党中央、中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法。

  党中央、中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法:

  2021年10月19日晚些时候,媒体公开报道:“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商黎光同志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此前,王玉海曾因反腐维权问题旷日持久得不到解决而质疑【质疑的主要原因是省政法委对“相东升涉黑涉恶”的不予定性】并公开批评过时任省政法委书记但尚未升任省委副书记的商黎光。批评后,王玉海被山阴县公安局动用技侦手段锁定位置后带至县公安局遭遇公安人员逼迫其写针对商黎光的“道歉信”和“保证书”。当晚(即次日凌晨)零时十分许,王玉海先前的维权写作代笔人被十多位朔州网警(含山阴网警)带走做笔录。如何锁定代笔人位置的?是否动用技侦手段?目的是啥?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2021年10月19日晚些时候,商黎光升任省委副书记的消息公开后,发生了这些事情:2021年10月21日中午,王玉海被山阴县3位公安带走。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点多一点,王玉海家人接到通知:王玉海因“贷款问题”被刑事拘留。2021年10月22日,王玉海家人从朔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口中得知:王玉海刑事拘留只待判刑。

  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分析事件过程,张秀兰认为:既然发生在3月初的“道歉信”和“保证书”及“写作代笔人被带走笔录”事件都向上反映给了中央领导,并且,半年后,商黎光升任省委副书记,那说明,党中央是信任商黎光的。既然商黎光如此值得信任,那说明,王玉海反腐维权过程中必定有商黎光之外的特殊势力从中作梗导致商黎光书记无法施展拳脚以示“忠诚担当”。倘若真的是这样,那么,王玉海对商黎光同志是存在误解的。但是,作为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底层农民王玉海来讲,即使是误解,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以商黎光同志的认知觉悟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商黎光同志刚一升任省委副书记,王玉海就被火速“刑事拘留”到底有啥玄机?更何况,相东升在尚未入狱前的早些时候已经动用山阴县公安局和朔州市公安局试图对王玉海以“贷款问题”为抓手进行法律陷害,后经王玉海公开并以附加件不公开的形式说明“贷款问题”的来龙去脉,好多领导都收阅,对王玉海所谓的“贷款问题”心知肚明。

  难道是商黎光书记背后授意朔州公安局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理由对王玉海动手以报王玉海批评商黎光之仇?商黎光书记仅仅是这么点肚量吗?

  或许,商黎光副书记并无指示,是朔州公安局要向商黎光副书记纳“投名状”?

  必须说明,当年,要不是时任朔州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指导建议,打死王玉海也不具备那样的贷款智慧。可是,就是按时任市长雷建坤同志的意思指导并落实,如今却被朔州市刑警队成为对王玉海实施“法律陷害”的重要“抓手”。

  一夜之间,似乎山阴县的老百姓都认为是商黎光同志公报私仇,让朔州市公安局对王玉海进行“法律陷害”。

  不过,作为王玉海的妻子——我张秀兰却认为,很可能是朔州市公安局有人错误判断了商黎光副书记内心认知和思想觉悟,想向升任省委副书记的商黎光同志纳“投名状”。如果这样,朔州市公安局某些人这一基于特定判断做出的特定动作,充满狭隘的“世故敏锐”却唯独亵渎了真正的***人必备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意识”。

  到底是“朔州公安局有人要纳投名状”还是“商黎光公报私仇”?想必自有公论,最终,也必有说法。当前,张秀兰啥也不想说。

  不容质疑的事实:王玉海反腐揭发行为所提供的重量级黑恶势力内容和F·B犯罪内容无疑凸显了王玉海已经不自觉地成为反腐领域的一位“有功之臣”。就是这样一位“有功之臣”却非但没有受到肯定、嘉奖和赞美反而遭遇了朔州市公安局标新立异的“法律陷害”。这朔州公安局到底是“帮相东升报仇”还是“向商黎光纳投名状”还是“商黎光公报私仇”?请问那些想陷害王玉海的朔州公安局内部的混蛋:你们哪个人敢把杀过人的相东升这个黑恶势力头目和牵扯出来的F·B势力向党和人民公开?有谁敢说王玉海在反腐揭发方面没有为“党的政治建设伟大工程”立下功劳?你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千方百计陷害王玉海,把“政治忠诚”、“干净担当”置于何处?这样陷害反腐有功的农民,要向党中央发出什么信号?朔州市公安局,你们这是要向广大人民群众最为拥护的党中央反F·B大形势发起反扑吗?这其中,朔州市公安局主动出击主动搜索王玉海贷款问题对其进行“法律陷害”,蕴含着怎样的政治信号?这样的法律陷害,在一年前,相东升已经启动公安内部F·B势力有过两次出手,均陷害未遂。而这次,恰恰在商黎光同志升任省委副书记后朔州市公安局对王玉海实施如此决绝的“法律陷害”说明了啥?

  张秀兰认为,朔州市公安局对王玉海进行“法律陷害”的执法是有问题的。其一,假如王玉海的“贷款问题”涉嫌犯罪,那也是由经侦介入才对,而现在,是朔州刑警直接介入。可见,此举是朔州公安局对王玉海的有意陷害,其“迫切陷害的着急程度”使得发起陷害的一方顾不得过于讲究工作规则;其二,为落实时任市长雷建坤同志的指导思想贷到款,王玉海当初是用牛场工人们的身份证贷的款,这类案件,是要由贷款银行或者工人们提起诉讼才可以追究王玉海责任。事实是:牛场当初的工人们与王玉海相处很好,都知道当时的情况,银行更知道雷建坤同志的讲话精神,双方都没有要起诉王玉海的意思。怎么陷害王玉海给王玉海“致罪”呢?朔州市公安局刑警队是这么做的:刑警队姓孙的逐一主动寻找当时的贷款人,对他们实施欺骗:“你们在上面签字,签了字就可以解决你们信用卡的问题了”。可怜的农民兄弟们并不知道签字的真正目的是陷害王玉海,轻信了他们的话,就签了字。而这些牛场的农民弟兄们根本就不知道,姓孙的是要用这些签字陷害王玉海以致其入狱甚至判刑。当被骗签字的农民兄弟们得知刑警队姓孙的目的是要用他们的签字陷害王玉海时,他们都表示要撤回签字。【突发:2021年10月23日,一夜之间,有些原本表示要撤回签字的一些人突然改变了撤回签字的想法(说明:10月22日,得知王玉海被害入狱的消息后,王玉海名下全部人都表示要撤回签字。一夜之间,有些人改变了想法)。这一变化的根源分析:想必是公安监听了王玉海家人的通信内容,得知王玉海家人的进一步措施而采取了针对性应对,想把案件坐实以规避上级问责和在“陷害与反陷害的伟大斗争”中输掉斗争而做了“手脚”。而实际上,问题的核心在于:朔州公安局内部有人唯恐天下不乱,主动点燃导火索,实施主动陷害,寻找王玉海名下贷款人,主动实施欺骗,骗得签字,这是“主动陷害”的实证。】

  朔州市公安局用欺骗的方法骗得农民签字来达到陷害王玉海的目的,只有三种可能性:一、“商黎光公报私仇”;二、朔州公安局有人要纳投名状”;三、朔州市公安局有人要继续把“以相东升为中心”进行到底,向王玉海发出信号“你胆敢向相东升维权就陷害你入狱”!希望有第四种可能性:商黎光同志啥都不知道,只是朔州公安局在瞎折腾。假如第四种可能性是事实真相,王玉海的反腐和维权都将有结果;假如前三种可能性是事实真相,王玉海将会被成功陷害。如果王玉海被成功陷害,那么,“忠诚干净担当”将会尴尬谁?

  张秀兰请山阴县人民群众紧盯相东升最终到底会被如何判刑并跟踪到底,同时,请大家高度关注“反腐有功的王玉海最终到底会是啥遭遇”。王玉海被陷害入狱了,张秀兰的反腐维权斗争将继续进行!

  张秀兰再次请党中央解救“反腐英雄”王玉海。

  张秀兰对本文全文内容承担一切责任。

  张秀兰向最高层表达诉求:

  一、尽快解决相东升霸占王玉海牛场问题,让相东升把霸占王玉海的两个牛场还给王玉海。

  二、尽快查清关于相东升用“经济纠纷假象”掩盖“事实霸占真相”的把戏,令其赔付王玉海在所谓的“经济纠纷”这一环节实实在在的损失。

  附件:相东升黑恶事实材料

  反腐维权人: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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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1-10-23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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