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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沛县大屯镇赵宝建涉嫌私卖集体资产湖田224亩土方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沛县大屯镇赵宝建涉嫌私卖奚阁村、石大屯两村村集体资产湖田224亩土方共900万的T·W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人:刘安民以及215户 村民,住址:苏沛大屯镇奚阁村,联系电话:18351352139,被举报人:赵宝建,职务:原江苏沛县大屯镇石大屯村书记

  反应问题一:赵宝建与石峰涉嫌私卖奚阁村石大屯两村湖田土方90万立方(共计224亩),所得资金中饱私囊、据为己有。问题二:赵保建与石峰等人抽取地下砂所得资金中饱私囊、据为己有。1.赵宝建伙同石峰等人在2009年3月30日到2014年11月18日之间分两次私卖我村湖田(位于微山湖二级坝船闸南1.5公里京航运河以东)土共计90万立方,所得资金共计900万元,一没上缴镇经管办(可查询镇经管办),二没作为大队收入,三没分给两村村民。2.2013 年8月13日到2016年10月13日赵宝建伙同石峰等人在我两村湖田土方被卖出后形成的水面上多次组织抽砂船盗采地下砂,并委托其势力成员之一黄成学、唐天征等现场收款,牟取资金金额不明(据了解当时抽砂船每天盈收1.5万到2万元每天),但牟取资金同样一没上缴镇经管办,二没作为大队收入,三没分给两村村民。。现大队主任:石峰,(法人代表),因参与卖土抽砂,企图掩盖上述犯罪事实,对于全体村民的合理诉求不予理睬,致使我们投诉无门,引起了全体村民的极大愤怒,民怨四起!现他们依旧横行乡里为所欲为,万般无奈之下,特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为我们两千多百姓做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石大屯村村书记赵宝建与石峰的做法已不是简单的渎职行为,而是一种私卖集体资源中饱私囊,大肆破坏集体土地的犯罪行为,并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巨大损失,恳请上级主管部门认真查处赵宝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我们多次投诉无果,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此致敬礼举报人:刘安民及奚阁村全体村民(见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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