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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推行棚改工作,为的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可到了个别地方,却成了某些人用来敛财的名目和工具,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发生辽宁鲅鱼圈红旗镇的真实事情。

  郎希东、黄宝荣是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东冷水村的村民,身份证号分别是210824197509064193、220421196212132526。(郎希东和黄宝荣愿意为本文内容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因当地高铁和高速区域规划,冷水村被高铁隔开,2011年高铁以西的村民被动迁安置,剩下的28户没有动迁。高铁通车后,火车加上高速公路上的汽车噪音很大,严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剩下的农户便多次找相关部门协商给予动迁。2017年3月红旗镇按照棚改标准对剩下农户进行动迁,动迁负责人是镇里的郎书帅。据了解,在动迁过程中没有按照正规流程进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动迁办人员都是私下跟各农户商谈拆迁协议并让农户上交各自的房产证,说是动迁首先得把房产证交上确权,要不交就不能动迁,如果达不成协议,再把房产证送回来。当时郎希东、黄宝荣也不懂拆迁里面的事情,就没有多想,将房产证交到了动迁人员手里,之后因为一直没有达成拆迁协议,这件事就没有了音讯。

  2018年郎希东父亲因为动迁事宜着急上火得了重病,郎希东因为照顾父亲没有时间去反映此事。2019年郎希东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同黄宝荣一起找到郎书帅,没想到郎书帅竟然说他们的房产证已经被注销灭籍。他们找到鲅鱼圈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被告知注销房产证需要有正规手续,单独把房产证拿来不可能办理注销。之后郎希东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问过,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经过郎、黄二人了解后发现实际情况确实如此:注销房产证手续繁琐,除了需要当事人的书面申请,还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书面申辩的材料等,仅凭房产证不可能办理注销成功。郎、黄二人感到很奇怪,如果他们的房产证被注销灭籍是真的,那么拆迁协议都没签的情况下,动迁办有什么权力私自注销村民的合法房产证呢?他们又是怎么办到的呢?如果注销灭籍不是真的,那他们的房产证被弄去了哪里?

  郎、黄二人多年来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2021年4月份,红旗镇说要给他们两户动迁,由于没有房产证,政府说会出具两份证实交给鲅鱼圈房屋征收局,但前提是要在他们提供的个人承诺上面签字才给办理证实,郎、黄二人为了尽快动迁只能无奈答应,镇政府出具的证实上面只有郎书帅和柳向荣的签字,没有书记和镇长的签字。结果,个人承诺签完了字,动迁的事又没了下文。

  

  拆迁协议一直没有达成,是因为郎、黄二人作为最后寥寥几户,给他们的动迁安置条件极其不合理。五年时间过去了,因为棚改动迁,他们的居住环境不但没有得到丝毫改善,反而自己的合法房产被弄成了无证房屋,居住环境也大大的恶化了,生活难以为继。他们两户现在周边荒芜一片,垃圾成堆,遇到雨天、雪天更是苦不堪言,还要时时忍受着高速、高铁噪音的精神折磨。

  

  

  郎、黄二人最后希望能够被关注他们的遭遇,能够保护老百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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